魯教學字〔2019〕7號
為貫徹落實《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強化大國工匠后備人才培養,根據我省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和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總體要求,現就進一步完善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加快完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培養一大批高素質應用型和技術技能型人才,為我省新舊動能轉換提供人力資源支撐。
堅持實事求是、統籌規劃、科學規范、重在引導原則,落實我省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要求,進一步完善各類職業教育考試招生政策,建立健全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溝通銜接機制,搭建高素質應用型和技術技能型人才成長“立交橋”,更好服務現代職業教育改革和發展。
三、主要措施
從2022年起,春季高考統一考試招生報考人員為中等職業教育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其中社會人員報考應取得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書或具有同等學力。
加強高素質應用型和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按照我省高校分類管理、分類評價有關安排,合理布局春季高考本科招生高校和專業,其中本科招生計劃安排逐步達到應用型本科院校本科招生計劃的30%。逐步擴大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和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的招生高校和招生計劃,到2022年,我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計劃總規模占比不低于60%。
從2022年起,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不再由招生院校單獨組織技能測試,考生需參加春季高考統一考試招生專業技能考試,考試成績由招生院校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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