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海洋高級技工學校就業指南
畢業生在就業工作過程中享有以下權利
1.了解國家就業的方針、政策和規定;
2.向就業工作機構和就業工作人員進行咨詢并要求提供相應的服務;
3.獲得用人單位及其人才需求的有關信息;
4.獲得就業工作人員的客觀、公正的評價;
5.在國家就業政策和學校就業工作規范的范圍之內以及符合用人單位錄用條件的情況下,參與公平競爭,選擇用人單位;
6.用人單位違約后,可重新選擇用人單位或要求重新調配;
7.依法對就業工作進行監督,對就業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批評、檢舉、揭發的權利。
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應履行以下義務
1.認真學習,正確理解并執行國家就業方針、政策,根據需要為國家服務;
2.接受學校畢業教育和就業指導;服從學校就業工作的安排和管理、完成學校布置的與就業工作有關的任務或事項;
3.遵守擇業道德,如實向用人單位反映情況和履行就業協議;
4.及時如實向學校匯報工作落實情況;
5.按時辦理離校手續,文明離校。
畢業生的生源何界定
畢業生入學前戶口所在地為畢業生的生源地。即入學前戶口所在地(以其考入前戶口所在地為生源地)。
上學以后家庭戶口變動者的就業去向
上學以后家庭戶口變動的畢業生,生源地仍以入學前戶口所在地為準。但就業去向確定時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照顧。如果家庭戶口所在新地址地區的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同意接收,原生源地主管部門亦同意不回生源地就業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到家庭戶口新址所在地區就業。
有關勞動合同的試用期
《中國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合同中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關于實習、試用問題
試用期是求職者獲得一份工作最初的不穩定階段,也是用人單位對求職者的一個使用考察過程,很多畢業生在求職過程中都會遇到這一問題。
在實習、試用期間,求職者要特別注意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我們建議:
1.學校不主張畢業生在學期間用全部時間去用人單位工作,允許畢業生利用業余時間參加實習活動;
2.在開始工作之前,要與用人單位進行充分的協商,并簽訂勞動合同。有一些用人單位認為,只要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就可以不受勞動法律的約束,在辭退勞動者時較為便利,并且不需經濟補償,于是頻繁的炒試用員工就成為他們的一種手段;也有些用人單位為了達到不繳或者少繳社會保險費(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或壓低勞動者的報酬(一般試用期工資較低)的目的,而不愿簽訂勞動合同。因而我們建議畢業生一定要簽定勞動合同,合同簽訂后,用人單位就不能隨意解除,這樣可以有效地保護畢業生的合法權益。
3.有實習、試用問題的畢業生,要慎重行事,盡量避免因違約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4.畢業生應該認真學習相關的政策和法律、法規,明確自己的權利與義務,學會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的基本內容
1.勞動合同期限;
2.工作內容;
3.勞動報酬;
4.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5.勞動紀律;
6.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7.勞動合同中止的條件;
8.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9.勞動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訂立的教育、培訓、保守商業秘密等協議,作為增加條款或勞動合同附件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什么
勞動合同應依法訂立。只有主體合法、內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勞動合同才能產生法律效力。通常情況下,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以下幾點:
1.勞動合同的內容要全;
2.要簽書面合同;
3.試用期內也要簽合同;
4.一邊倒合同不能簽。
什么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對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作了明確的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者有權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限內的;
2.用人單位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勞動的。
勞動者依據第(2、3)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時,如用人單位造成勞動者經濟損失,還應賠償勞動者的損失。
除上述情況外,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建議畢業生認真學習《勞動法》和其他法律。(可登陸“天津理工大學就業資訊網”查詢)
畢業生就業流程
畢業生在求職、擇業、就業過程中必將遇到以下幾個環節:
第一步:求職準備→第二步:就業信息獲取→第三步:雙向選擇→第四步:達成就業意向→第五步:領取報到證→第六步:各種關系遷轉(戶口、組織關系、檔案)→第八步:報到
(以上內容由青島海洋高級技工學校(青島海運職業學校)整理)
求職準備
(一)心理準備
良好的擇業心態
良好的擇業心態一般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選擇適當的就業目標。一個人的擇業目標應和本人具備的實力相當或接近。
2.避免理想主義。畢業生應及時調整自己就業期望值,不刻意追求過高的目標。
3.避免從眾心理。畢業生要從自身的特點、能力和社會需要出發,不要一味與同學攀比。
4.克服自卑、膽怯的心理。畢業生應樹立自信心,要有敢于競爭的勇氣,主動爭取就業機會。
5.不怕挫折。遇到挫折,不要消極退縮,應采取積極的態度,勇于向挫折挑戰。
畢業生需要克服的障礙性就業心理
1.盲目自信的心理
2.自卑畏怯的心理
3.急功近利的心理
4.患得患失的心理
5.從眾心理
6.依賴心理等
(二)決策準備
進入職場前,畢業生首先要對自己進行充分得反思和自我分析,要反復地詢問自己以下問題:
1.我的優點是什么?缺點是是什么?我最與眾不同的特長是什么?從事什么工作能發揮我的特長?
2.我的興趣愛好是什么?做哪些事能激發出我的無窮動力?
3.我想從事什么樣的工作?我能做什么工作?找到目前最可行的“想要”與“能做”的平衡點;
4.所選工作的行業發展前景如何?你本人在這個崗位上的發展潛力如何?
(三)材料準備
畢業生求職所需要的材料包括:
1.個人簡歷
2.畢業生推薦表
3.在學期間學習成績單
4.各類證書或復印件等。如外語、計算機、技能等級證書
(四)電子簡歷準備
畢業生最好制作一份能突出自己優勢、特長的電子簡,以便于與用人單位通過網絡聯系或用于網上信息宣傳。點擊“招生與就業”,瀏覽“就業資訊網”,在“電子簡歷”區可編輯個人電子簡歷并上傳。)
職業中專、技校生如何就業?
(一)中專、技校生求職的誤區
1.因為都是經過中考才進入中專學校的,因此自視很高,對中專、技校生的知識和學歷層次認識不清,不愿意到企業、到基層去工作。
2.誤認為中專學校現在還像過去一樣包找工作、包分配,沒有危機感和危機意識,錯誤地認為沒有工作學校會負責到底。應該明白,現在的分配方式是雙向選擇,即最后能否就業要取決于你自已和用人單位。學校不可能負責到底。
3.一次到位的思想嚴重,總想經過一次分配就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這種愿望不是每個人都能實現的。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生存是第一位的,任何層次的畢業生,都要先在社會上立足,然后才能求發展。
4.輕視體力勞動及對高薪的追求使就業渠道變窄,有很多同學不愿意到基層尤其是不愿意到流水線上去工作,嫌工作太累;還有的同學,愿意找一個穩定的工作,但不愿意去國營單位,因為工資低;但事實上高薪、舒適而又穩定的工作是不存在的,想舒舒服服賺大錢,無異于天方夜譚。
5.眼高手低;有豐富的工作經驗,并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理論水平的技術工人,是許多企業不惜重金爭相追逐的人才;可是剛剛畢業,更多的應是關注所提供的崗位是否能盡快地讓自己的理論知識轉變為實踐經驗,是否對自己的技術有一個大的提高,而不是看工資有多高。
(二)中專、技校畢業生的優勢
1.中等教育面向市場,有很明確的市場定向,從招生開始,就已考慮了今后的就業市場情況,有針對性的招生,這就為同學們在激烈的人才競爭中選擇好了一個生存空間。
2.中專畢業生是受過良好的專業技術教育而又具有較強的動手能力的人才,在人才市場中有一定的競爭能力。
3.企業對人才需求的認識日趨成熟,已不再像過去那樣盲目追求高學歷或盲目追求低工資,而是根據企業不同層次的崗位選擇不同層次的人才。
(三)中專、技校生如何選擇工作
如何選擇工作,首先就是怎樣給自己在社會上定位的問題,這要從個人的素質、愛好、學識、能力以及社會對人才的需求等幾個方面來決定。
1.素質決定了你適合做什么。一個人到底適合做什么,是由多方面因素決定的,你的脾氣秉性,性格特點,你是開朗大方還是沉穩老練,甚至包括你的身高、胖瘦、視力等等身體條件,這些方面的素質決定了你最適合做什么樣的工作,例如:開朗大方的適合搞公關、老練沉穩的適合做管理、而周到細致的適合做文秘等等。
2.愛好決定了你愿意做什么。個人愛好的重要在于你對工作的興趣,它可以提高你的工作效率及質量,但興趣是可以轉移的,社會上也沒有那么大家都喜歡的工作可供選擇,因此,在選擇工作的時候,不能把個人愛好作為首選目標。同時還要考慮你適合做什么,比如,你很喜歡打籃球,但你的個子卻很矮,那么不論你多么喜歡,都不能選擇它。
3.學識和能力決定了你可以做什么。考慮上述因素后,你知道了你適合做什么,這時你就衡量一下你能否勝任這個工作,比如,經過測試認為你適合做研究工作,但是你的專業知識卻學得不好,那么你就不能選擇做研究工作;再比如,經過測試,你很適合做管理工作,但不論什么樣的用人單位都不會一錄用就先給你個官當,此時你只能面對現實,從基層做起。
4.社會及市場的需求決定了你能夠做什么。這是最重要的一條,不論你愿意做什么、適合做什么、能夠做什么,最終都要取決于市場的需求,沒有需求,一切都是空話。
5.面對嚴峻的形勢,應采取先就業、后擇業的方式,即,先在社會上立住腳,然后再進行選擇。
一個人到底要怎樣給自己在社會上定位,選擇什么樣的工作,是多方面因素決定的,只滿足了某一方面的要求是不夠的,因此,同學們應該讓頭腦冷靜下來,從美好的遐想中回到現實,認真思考一下自己的社會定位是否合理,現實與自己理想的差距有多大,對自己的社會定位要低姿態一些,目標也不要定得太高,做好從基層做起的思想準備,用正確的思維和心態面對就業,這樣你就一定會成功。
學校關于學生就業的做法?
(1)過去的做法:學校就業辦專人負責聯系企業,某些企業需要員工超過百名時,還需要學校派駐老師駐廠管理;弊端是:學校距離企業路途遙遠,雖然有現代化的通訊工具,第一,對當地的用工情況也不是很熟悉,所掌握的信息畢竟有限;第二,一旦發生緊急情況,也是鞭長莫及;學校老師不是勞動法、人力資源方面的專家,有勞資糾紛時也不能很好地起到協調作用。
(2)現在和以后的做法:一方面,自己拓展就業渠道;一方面與正規、專業的人力資源公司合作。
(3)為什么要這么做(與專業的人力資源公司合作)
A、學校通過實地考察,與當地正規、專業的人力資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依托人力資源公司強大的企業資源,為學生提供真實、可靠的招工信息;
B、所推薦企業一般均為合法、大型、信譽良好的企業,在盡量保證專業對口的基礎上,薪資水平在當地屬中等偏上水平。且保證不拖欠、不克扣工資,能為員工提供安全、舒適的生活、工作環境,為表現突出的員工提供職業培訓及晉升的機會;
C、人才公司擁有強大的政府背景,人才學、勞動法等方面專家云集,并且提供優質的客戶服務。若所推薦的學生與企業之間發生有關部門勞資糾紛,由我公司出面與企業方進行溝通,為學生爭取應有的權利,是學生走出校門后可以信賴和依靠的組織。相比較而言,面對企業,學生屬于弱勢地位,一般不容易在與企業的溝通為自己爭取到應享有的權利;
D、人生最初階段的工作,不在于能掙多少錢,應該看重的是這個企業是否能給你提供一個發展平臺。在大型、信譽優良的企業里有一定時間的從業經歷,對于個人二次就業來說,也會提升你的職業含金量,為找下一份工作打好基礎。
E、學生對社會知之甚少,如果自己單槍匹馬出來闖,部分人可能會遭遇被騙,被欺詐的不公待遇。由于個人所掌握的信息量非常有限,所花費的代價也是比較高的。舉個簡單例子,去一個陌生地方的企業面試,你可能不知怎么坐車,少不了要幾經周折;你不了解這個企業的實際情況,那么他們承諾的待遇究竟能否兌現也很難說,如此以來,你不但不能安心工作,還可能因為這些原因頻繁跳槽,不僅浪費時間,也很難積累工作經驗,對你的職業發展造成不良影響。(以上內容由青島海洋高級技工學校(青島海運職業學校)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