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記者從山東大學教務處了解到,新學期伊始,157名學生因為學分不達標等原因,面臨著“退學”或“勸其退學”處理。同時,有113名學生由于年平均學分進入“警戒線”,而面臨“成績警告”。
依據該校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及有關通知精神,該校2010年學籍處理標準有兩個:成績警示標準和退學標準。其中成績警示標準為:對于在校年平均所修教學計劃規定學分25-30學分之間的學生給予成績警示。退學標準為達到以下條件的學生,予以退學:受過一次成績警告,且在校年平均所修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25學分以下的;連續兩周不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而又未請假的;超過學校規定注冊期限兩周未注冊而又無正當事由的。其間,學籍處理學分統計,均按學生實際在校年限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