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山東省濟寧市勞動保障部門獲悉,山東省濟寧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將對企業職工生育保險政策進行調整。新的辦法除報銷女職工分娩費用外,還增加了生育津貼、產前檢查、產后并發癥及計劃生育手術費等待遇,擴大了職工的受益范圍。
據介紹,企業職工生育保險政策的實施對象是濟寧市行政區域內的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企業,這些企業必須參加生育保險。生育保險費繳納比例為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1%,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據悉,按照以往執行的職工生育保險辦法規定,參保女職工生育時,不分順產還是剖腹產都是按照2000元的標準進行補貼的,這就造成了一部分職工補貼資金用不完,而大多數人又不夠用的現象。為了更合理地支配補貼資金,新的辦法將按照不同情況報銷女職工分娩費用,其中妊娠期糖尿病正常分娩等情況高報銷限額為2300元,普通剖腹產高限額標準為2500元。此外,還增加了生育津貼、產前檢查、產后并發癥及計劃生育手術費等待遇。
圍繞生育津貼計算方法咨詢了相關人員。據了解,這次辦法調整后,生育津貼將按照生育女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30天乘以產假天數計發。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難產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女職工妊娠不滿2個月流產的,產假為15天;妊娠2個月以上不滿3個月流產的,產假為20天;妊娠3個月以上不滿4個月流產的,產假為30天;妊娠4個月以上流產、引產的,產假為42天。
新辦法還規定,參加生育保險男職工的配偶無工作單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也可按照規定的生育醫療費標準的50%享受生育補貼金。另外,參保職工患妊娠期并發癥、分娩并發癥、產后并發癥及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住院治療發生的診療費,也將由生育保險基金負擔。